桂林理工大学资源勘查工程专业源自1956年建校之初设立的矿床地质专业,1979年更名为矿产普查及勘探专业,1998年更名为资源勘查工程专业,是广西唯一培养资源勘查工程本科人才的专业点。经过70年的建设与发展,该专业2018年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019获得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2012年资源勘查工程专业被教育部列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由此开始实施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实验班人才培养计划,十多年来,人才培养成绩斐然。为继续提升资源勘查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树立人才培养标杆,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面向全校2026级新生选拔优秀学生组建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实验班。本着“注重个性、因材施教、重点培养、突出能力”的基本原则,培养造就具有家国情怀、较强社会责任感、基础理论扎实、创新实践能力强、富有进取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卓越人才。
一、选拔原则
学生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选拔对象和人数
学校2026级全体本科新生,优选20-30人编班。
三、选拔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
新生入校后,学院组织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实验班选拔宣讲会,介绍实验班的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力量、依托的教学和科研平台等,并解答学生疑问。学生在充分了解实验班的基础上,符合选拔条件(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综)的新生,自愿填写报名表,向学院提交纸质申请书。
2.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潜质,包括心理健康状况、专业兴趣、科研志向、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意识、表达能力等。面试内容包括学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和自由问答等环节。根据自愿报名情况,按折合高考成绩和入学考试成绩,以不超过1:1.5的比例进行面试。
3.选拔和录取办法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实验班学生的遴选工作由资源勘查工程教研室具体实施。资源勘查工程教研室成立实验班学生遴选工作小组,遴选过程接受学院纪委的监督。
综合考虑学生折合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和入学考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并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折合高考成绩/7.5*30%+入学数学考试成绩*25%+入学英语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20%
注:鉴于全国不同省份高考总分不同,高考总分均折合成750分,具体折合系数公式为:折合系数A=750分/不同省份的高考总分。则,折合高考成绩=高考总成绩*A。
4.结果公示
经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实验班遴选小组审核后,录取结果将在地球科学学院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若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最终录取结果将于公示结束后在教务处及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四、激励政策
1.配备优势师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小班授课,全程实行导师制。
2.对于海外游学、国内外校际学生交换、峨眉山联合野外实习等项目,实验班学生享受优先待遇。
3.优先推荐免试攻读校内外硕士研究生。
4.不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实验班学生,优先推荐就业。
5.大一至大三学年,按照班级人数比例,设卓越工程师专项奖学金。
五、实验班分流补进机制
资源勘查工程实验班采取动态管理,不断吸纳热爱地球科学、积极上进、具有探索精神的优秀学生(仅限资勘专业)进入实验班,同时分流部分学习动力不足、不适应实验班人才培养方式的学生。
1.分流机制
实验班共设3次分流(退出资勘实验班,进入资勘普通班),分别为大一、大二和大三第二学期末、选课工作之前。每学期具体分流人数由实验班管理工作小组视情况讨论决定。分流时对实验班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课程成绩(截至分流工作开始之日、当学年已出的成绩)、平时表现、科研实践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进行分流:
(1)有违法违纪记录或受院级及以上处分者;
(2)有一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及格者;
(3)自愿申请退出者,或经学院认定,不适合继续在实验班学习者;
(4)综合考核总成绩位列班级末五位(无上述3种情形,实行末位淘汰机制)。
分流到普通班的学生在后续学习过程表现优异,满足下述相关条件者,仍可申请补进实验班。
2.补进机制
补进工作承接分流工作及时进行。补进人数由实验班管理工作小组视情况讨论决定。补进对象应满足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地质事业;
(2)无休学等学籍异动情况;
(3)无不及格课程,英语水平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高于3.0(含3.0);
(5)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获得院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者优先。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并向资源勘查工程教研室提交申请书。实验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补进学生进行面试,经综合评定后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进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生编入实验班学习。
六、报名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7日下午17:00。
2.预计面试时间
2026年9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地球科学学院通知。
七、其它事宜
(1)凡申请进入实验班的同学,将视为自动放弃后续转专业的权利(分流进入普通班的除外),如果不同意此条件要求,请不要申请加入实验班。
(2)资源勘查工程实验班具体实施章程和培养方案,详见教务处网站和地球科学学院网站。
八、咨询方式
与实验班选拔、专业学习、未来考研和工作的详细情况请直接咨询:
马老师 手机:18978666010,QQ:825752149
九、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地球科学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