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学院地质学专业(代码070900)2026年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术学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小组成员

本学院研究生导师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的成员不少于5名,设组长1人。

二、复试考生遴选标准

(一)初试成绩要求:考生须达到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学术范围要求: 参照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各专业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

(三)差额比例: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余额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遴选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五)拟调剂考生人数参考我校研究生院官网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题中“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计划余额”,拟招生计划余额可根据实际考生情况适当调整。地质学专业拟招生计划余额6人,按专业统一复试,不分方向组复试。

三、复试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

四、复试时间、地点、方式

(一)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待定,由学院后续通知考生

(二)复试地点:请考生选择好适合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地点。

(三)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五、复试流程

(一)考生资格审核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进行审查。

(二)复试费、诚信复试承诺书及心理测试

1.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复试费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缴费。

2. 考生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 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流程详见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流程

(三)加试

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以腾讯会议形式现场出示考题,考生须使用两个腾讯账号进行考试,并自行准备空白A4纸抄录考题并作答,完成后扫描成PDF电子文档提交(具体操作流程后续由学院通知考生)。加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详见“桂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细版本)”。

2. 每门加试课程的满分均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

1. 专业面试:着重考查各考生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问题分析能力、综合素质及具备的创新思维能力。

2. 英语面试:通过英语自我介绍、提问等,在考察学生专业的基础上,同时考察学生英语的听、说、读、译能力,时间约5分钟。

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

(五)复试评分标准

对考生的面试主要从六个方面进行评价打分(100分)

1)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实践操作或鉴定的熟练程度;

3)综合分析问题和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以及知识面、心理素质;

5)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

6)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英语掌握程度。

1.专业复试评分标准(专业面试,分值75分)

1)所有问题回答基本正确,表达清晰,专业基础扎实,对报考专业有较好的了解(64-75分);

2)大部分问题回答基本正确,仅个别问题回答不够全面或不够准确,表达清晰;专业基础较好,对报考专业有大致的了解(57-63分);

3)半数以上问题回答基本正确,个别问题回答出现明显错误或没有作答,表达基本清楚,专业基础较好或一般,对报考专业有一定的了解(45-56分);

4)大部分问题回答不清或不正确,对所报考专业缺乏了解(45分以下)。

2.英语复试评分标准(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分值25分)

1)熟练,表达准确(22-25分);

2)较熟练,表达基本正确(18-21分);

3)能基本听明白和表达原意(15-17分);

4)听力与口语表达差(15分以下)。

六、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换算、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及排名方式

(一)初试成绩换算方式:

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成绩之和/2

(二)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英语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

)录取成绩计算方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排名方式:

按录取成绩从高至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及递补名单。如录取成绩相同,则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不录取情况

1.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 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单科成绩低于60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其他不合格者。

八、本实施细则如有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