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地球科学学院地质学专业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我校地质学学科始建于1956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于2000年获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构造地质学两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3年获地球化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地质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本学科包括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天体化学与行星地质学等研究方向。在华南地区隐伏花岗岩预测与有色金属矿床深部找矿理论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等数十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

本学科师资力量雄厚、科研平台丰富、实验条件优越。现有教师90人,其中正高职称40人,副高职称50人,博士生导师1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2人。教师队伍中有自然资源部科技领军人才、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广西区优秀专家、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广西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广西高校教学名师、广西优秀教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20余人。现有有色及贵金属隐伏矿床勘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广西隐伏金属矿产勘查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行星地质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6个。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需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地质学及相关学科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够在政府、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从事地质矿产勘查、矿业企业的生产、科研和管理工作,以及环境地质、海洋地质、农业地质和旅游地质等方面的科研、教学和专门技术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素质要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树立实事求是、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

2.知识要求:具有良好的数理化、地质学与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解并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及实验测试技能,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方法和野外工作技能。掌握地球内外动力作用过程的知识,以及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构造地质学等方面的理论基础(根据二级学科不同而有所侧重)。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现状和最新动态,具备较为宽阔的国际化科学视野。

3.能力要求:能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前沿性课题研究、文献查询、数据分析、学术交流和撰写学术论文,具备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或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外文文献,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三、研究方向

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2.地球化学

3.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4.构造地质学

5.第四纪地质学

6.天体化学与行星地质学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地质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在学期间经批准休学创业的不超过7年。学习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迟毕业,但学习年限最短不低于2年,其中课程学习1年,论文工作不少于1年。

五、培养方式

1.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导师负责根据培养方案指导研究生,并制定培养计划和选课。

2.研究生的科研及论文工作实行导师组(或导师)负责制,原则上均需建立以导师为主的导师组,并采用集体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学科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本学科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9学分。

具体的学分体系及学分要求见下表

课程类别

课程

子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理论学时

实验学时

开课

学期

考核方式

最低学分要求

说明(填写是否分方向)

学位课

公共学位课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2

0

1

考试

7

硕士必修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16

0

2

考试

理工类硕士必修

英语

4

120

0

1、2

考试

非外语专业硕士必修

基础学位课

应用统计

2

36

0

1

考试

4

各研究方向必修

地球科学前沿

2

32

0

1

考试

专业

学位课

高等地球化学

2

32

0

1

考试

8

各研究方向五选四

高等矿物学

2

32

0

1

考试

高级岩石学

2

32

0

2

考试

现代成矿理论

2

32

0

2

考试

高等构造地质学

2

32

0

2

考试

非学位课

限选课

大地构造学

2

32

0

1

考查

9

各研究方向选择满足毕业学分要求的课程

成矿规律与找矿预测

2

32

0

1

考查

地球系统与演变

2

32

0

1

考查

高等应用地球化学

2

32

0

1

考查

活动构造与灾害地质

2

32

0

1

考查

科技论文写作与文献综述

1

16

0

1

考查

显微构造地质学

2

32

0

1

考查

现代测试方法原理

2

32

0

1

考查

应用多元统计分析

2

32

0

1

考查

古生物与地层学进展

1

16

0

2

考查

构造地球化学

1

16

0

2

考查

环境地球化学

1

16

0

2

考查

矿床地球化学

1

16

0

2

考查

地质工程数值模拟

2

32

0

2

考查

天体化学概论

1

16

0

2

考查

任选课

全校公共选修课

2

32





2

七、必修环节及要求

必修环节总学分不低于4学分,其中开题报告1学分、中期检查1学分、实践环节1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

研究生必须调研、查阅不少于50篇中外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篇),近5年文献不少于20篇。了解本学科或本学科或本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开题报告完成时间最迟为第3学期末,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具体要求见《桂林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办法》。

2.中期考核

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要对硕士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态度以及下一步打算等进行全面考查。通过者,准予申请论文答辩。

中期考核完成时间是第5学期初,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具体实施办法见《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暂行规定》。

3.实践环节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科研实践、教学实践)以提高科学思维、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强化科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实践时间不低于3个月。专业实践的类型、考核等按照《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执行。

4.学术活动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和国内外的各类学术活动,须参加3次院级以上学术报告会。

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要求

学位论文主要培养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的基本技能,注重于文献综述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实验能力、数据分析与数据处理能力、逻辑推理与写作能力等方面,以达到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技术工作的基本素质。

学位论文的选题必须与录取专业相关,应着重选择对经济建设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的课题,可结合导师的科研,充分考虑实验条件、课题分量和难易度。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在第三学期末之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教研室或课题组讨论通过,地球科学学院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应经常向导师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在撰写论文前应向教研室或课题组汇报课题的研究情况和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审查同意后方可正式撰写论文。硕士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导师需定期了解和检查论文进展情况,给予有力指导。

学位论文完成后,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桂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办法开展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必须按照“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要求,在学校规定的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十、其他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需补修2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但成绩要达到合格。课程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学生自己选择。

课程设置安排如下表: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期

学时

学分

1

基础地质学

1

32

0

2

构造地质学

1

24

0

3

结晶矿物学

2

32

0

4

矿床矿相学

1

48

0

5

岩石学

1

24

0

 

地球科学学院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我校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始建于1956年,在原矿床地质专业和地球物理探测专业基础上发展而成,下辖的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和地质工程三个二级学科分别于1986年、1993年和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点建设学科,2013年获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广西唯一的地学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设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本学科涉及面广、应用性强,集地质过程和成矿机理、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勘探、地质灾害与防治综合研究为一体,培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及相关学科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本学科曾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原国家教委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广西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等数十项重要科研教学奖励。

本学科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实验条件。现有教师120人,其中有教授76人、副教授4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4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家特聘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青、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自然资源部科技领军人才、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广西优秀专家、广西“八桂学者”、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桂林市“漓江学者”等各类高层次人才20余人。现有有色及贵金属隐伏矿床勘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广西隐伏金属矿产勘查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行星地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8个。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跟踪国际学术前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及相关学科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够在政府、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从事地质矿产勘查、矿业企业的生产、科研和管理工作,以及工程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农业地质和旅游地质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素质要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树立实事求是、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

2.知识要求:掌握本学科领域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较深入系统的专门知识,系统掌握本学科相关的研究方法和野外工作技能。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现状和最新动态,具备较为宽阔的国际化科学视野。

3.能力要求:能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前沿性课题研究、文献查询、数据分析、学术交流和撰写学术论文,具备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或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外文文献,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三、研究方向

1.矿产普查与勘探

2.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3.应用地球化学

4.地质工程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在学期间经批准休学创业的不超过7年。学习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迟毕业,但学习年限最短不低于2年。其中课程学习1年,论文工作不少于1年。

五、培养方式

1.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导师负责根据培养方案指导研究生,并制定培养计划和选课。

2.研究生的科研及论文工作实行导师组(或导师)负责制,原则上均需建立以导师为主的导师组,并采用集体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学科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本学科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

具体的学分体系及学分要求见下表

课程类别

课程

子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理论学时

实验学时

开课

学期

考核方式

最低学分要求

说明(填写是否分方向)

学位课

公共学位课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2


1

考试

7

硕士必修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16


2

考试

理工类硕士必修

英语

4

120


1、2

考试

非外语专业硕士必修

基础

学位课

数值分析

3

38

16

1

考试

5

各研究方向必修

地球科学前沿

2

32

0

1

考试

专业

学位课

高等岩石力学

2

32

0

1

考试

4

根据研究方向任选至少2门

高等应用地球化学

2

32

0

1

考试

活动构造与地质灾害

2

32

0

1

考试

计算地球物理

2

32

0

1

考试

数字信号分析

2

32

0

1

考试

高等构造地质学

2

32

0

2

考试

现代成矿理论

2

32

0

2

考试

非学位课

限选课

大地构造学

2

32

0

1

考查

12

根据研究方向选择满足毕业学分要求的课程

地震波理论

2

32

0

1

考查

成矿规律与找矿预测

2

32

0

1

考查

地球系统与演变

2

32

0

1

考查

地质工程3S原理及应用

2

32

0

1

考查

高等地球电磁学

1

16

0

1

考查

科技论文写作与文献综述

1

16

0

1

考查

科学计算与编程

2

32

0

1

考查

显微构造地质学

2

32

0

1

考查

现代测试方法原理

2

32

0

1

考查

应用多元统计分析

2

32

0

1

考查

高等矿物学

2

32

0

1

考查

地球物理反演基本理论

2

32

0

2

考查

重磁位场理论

2

32

0

2

考查

高级岩石学

2

32

0

2

考试

地质工程数值模拟

2

32

0

2

考查

高等土力学

2

32

0

2

考查

古生物与地层学进展

1

16

0

2

考查

勘探地球物理前沿

2

32

0

2

考查

神经网络与小波分析

2

32

0

2

考查

矿床地球化学

1

16

0

2

考查

任选课

全校公共选修课

2

32





2

七、必修环节及要求

必修环节总学分不低于4学分,其中开题报告1学分、中期检查1学分、实践环节1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

研究生必须调研、查阅不少于50篇中外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篇),近5年文献不少于20篇。了解本学科或本学科或本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开题报告完成时间最迟为第3学期末,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具体要求见《桂林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办法》。

2.中期考核

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要对硕士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态度以及下一步打算等进行全面考查。通过者,准予申请论文答辩。

中期考核完成时间是第5学期初,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具体实施办法见《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暂行规定》。

3.实践环节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科研实践、教学实践)以提高科学思维、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强化科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实践时间不低于3个月。实践的工作流程与考核等内容按照《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执行。

4.学术活动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和国内外的各类学术活动,须参加3次院级以上学术报告会。

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要求

学位论文主要培养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的基本技能,注重于文献综述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实验能力、数据分析与数据处理能力、逻辑推理与写作能力等方面,以达到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技术工作的基本素质。

学位论文的选题必须与录取专业相关,应着重选择对经济建设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的课题,可结合导师的科研,充分考虑实验条件、课题分量和难易度。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在第三学期末之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教研室或课题组讨论通过,地球科学学院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应经常向导师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在撰写论文前应向教研室或课题组汇报课题的研究情况和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审查同意后方可正式撰写论文。硕士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导师需定期了解和检查论文进展情况,给予有力指导。

学位论文完成后,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桂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办法开展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必须按照“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要求,在学校规定的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十、其他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需补修2门本专业的本科生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但成绩要达到合格。课程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学生自己选择。

课程设置安排如下表: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期

学时

学分

1

弹性波理论

1

24

0

2

重磁勘探原理与方法

1

24

0

3

地震勘探原理与方法

1

24

0

4

电磁场理论

2

24

0

5

地球物理数据处理与解释

2

24

0

6

数据处理

2

24

0

7

基础地质学

1

32

0

8

构造地质学

1

24

0

9

结晶矿物学

2

32

0

10

矿床矿相学

1

48

0

11

岩石学

1

24

0

12

土质学与土力学

1

48

0

13

工程岩体力学

1

48

0

14

地质工程分析原理

1

64

0

15

地质工程数值方法

2

32

0

16

地质灾害防治

1

48

0